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的通知

作者:榆林市企联会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2-07-19 16:59:51 阅读:2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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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工业商贸局、财政局,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区、榆神工业区、榆林空港生态区管委会经发局、财政局:

为了贯彻落实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榆政办函〔2022〕70号)要求,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榆政工信发〔2022〕87号),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在榆林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。

(二)企业成长性良好,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、年纳税额、就业人数在我市同行业中处于前5。

(三)盈利能力强,近三年未出现亏损。财务规范,资产负债结构合理,资产负债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,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。

(四)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要求,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,产品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,发展前景好。

(五)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,拥有相关业务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发明专利。

(六)企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,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,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前5位。

(七)属于下列范围的企业,不得申报:

1.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行业(产业)的企业;

2.近三年内,企业有环保、安全、质量、纳税、金融、诚信等方面不良信用记录;

3.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符合条件的企业,按照自愿申报原则,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企业申请报告;

(二)《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申报书》(附件);

(三)企业情况介绍和发展规划(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负债率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行业占比、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、研发投入、所获得的权利证书及荣誉、企业发展规划等);

(四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五)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
(六)相关研发费用统计报表(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-1表、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-2表);

(七)企业已获得的相关专利证书、荣誉等;

(八)企业信用报告;

(九)承诺书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企业按要求编制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申请报告,包括申请书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行业占比相关说明材料、其他佐证材料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负责。报告内容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,纸质胶装,书脊处标明“xx市xx区(县)xx企业”,相关附件在公共邮箱下载(邮箱:sgxjghk714@163.com,登录密码3891629)。

(二)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《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中有关条件要求,组织遴选推荐企业。

(三)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8月15日前,将正式上报文件(一式两份)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(一式三份,同时报电子版)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。

联系方式:市工信局 王  瑜  联系电话:0912-3891629

市财政局 李毅刚  联系电话:0912-3595922

 

附件: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申报书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榆林市财政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7月8日